《佛山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》政策解讀
為進一步保障見義勇為人員權益,提高見義勇為人員撫恤待遇,根據《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》和《廣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于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》等相關法規、文件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和參照周邊城市做法,我局對《佛山市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辦法》進行了修訂。修訂后的《辦法》,調整了名稱,規范了見義勇為的定義,提高了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撫恤標準等?,F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:
一、修改辦法的目的
立足于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鼓勵見義勇為行為,切實從基本生活、醫療、就業、教育、住房等方面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,解決見義勇為人員實際困難,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倡導良好社會風尚,維護我市社會穩定做出貢獻。
二、修訂辦法的依據
?。ㄒ唬V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(2012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,2020年9月29日修正);
?。ǘ稄V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于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》(粵見義勇為[2013]7號)。
三、修訂辦法的內容
2013年1月1日,廣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頒布實施《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》,特別是經2020年9月29日修正后,與之相比較,我市2011年11月15日頒布實施的《佛山市獎勵和保障見義勇為人員辦法》中,行為定義不規范、獎勵撫恤標準過低等問題,逐漸呈現。經評估,決定對《辦法》進行重新修訂。修訂內容主要有:一是調整《辦法》的名稱;二是規范見義勇為的定義;三是增設見義勇為評定機構;四是增加參與工作職能單位;五是拓寬見義勇為專項資金的來源;六是統一見義勇為申報期限;七是提高見義勇為獎勵撫恤標準;八是規范申報見義勇為的證明材料;九是提高見義勇為傷亡人員、家屬的待遇;十是提高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子女入學保障;十一是擴大入戶申請范圍;十二是明確見勇為傷殘人員配偶工作保障;十三是調整法律責任條款;十四是調整條文結構。
四、其他應當補充說明的內容
無。
佛山市公安局
2021年7月8日